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/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

浙江省关于聚餐的规定1、规模提倡:提倡“喜事缓办、丧事简办、宴会不办”,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。报备要求: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,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,并遵守属地疫情防控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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